入学协议

亲爱的学生(也称

 

您好!本《在职教育培训项目入学协议》是由您与深圳南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本平台所订立的关于通过本平台报读课程项目相关事宜协议。

 

南海学分平台:从学习者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以职业能力提升为主要目标,服务个人成长、企业创新、个人创业和职业发展的数字化终身学习方台。平台以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以及学习过程管理为核心业务;促进管理者投入到有结果的学习;构建“平台学分”与高校“认可学分”之间的转换桥梁, 为学习者与院校搭建“端到端”的课程与学分衔接平台。

 

定义:

 

1.协议/本协议:指《在职教育培训项目入学协议》,也称《入学协议》

2.项目:指您通过本平台报读的在职教育项目、国际院校远程硕士项目、国际院校远程博士项目。

3.校方:指您报读项目后,向您实际提供项目内容服务的院校。

4.深圳南海教育深圳南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5.平台:指由深圳南海教育运营的南海学分数字化终身学习平台(网址:【www.nhiedu.cn】 )。

 

重要须知:

 

1.协议签订主体为您与深圳南海教育,对您和深圳南海教育均具有法律效力

2.您确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是您自主登录、使用本平台进行协议签署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非自愿签署本协议,则您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为维护您自身权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

4.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不要同意本协议。您一经点击同意或以任何方式确认本协议内容,即表示您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协议将即时生效并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1 您确认通过南海学分平台报读本项目,并同意按照平台规则支付相应的课程费用。

 

1.2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作为境外院校在中国开展本项目的合作机构,深圳南海教育负责统筹境外院校远程项目在中国推广与运营管理工作您购买项目后,将由校方实际向您提供项目课程教学等相关服务。

 

1.3 深圳南海教育在收到您支付的项目课程费用后,将着手为您申请报读项目课程。在您通过校方资质审核并被录取后,您将获得正式入学资格。

 

1.4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选择报读的项目需要符合校方资质才可被校方录取入学,故您报读后存在不被校方录取的风险,符合退款条件的,届时深圳南海教育将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向您退款。

 

第二条 项目课程信息

 

2.1 被校方正式录取后,应按校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课程学习课程由校方提供并最终确定和毕业论文撰写并修学分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您理解并同意,校方有权对课程设置进行升级及调整应以您实际开课课程为准

 

2.2 深圳南海教育确保依照校方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安排及管理,建立跟踪档案并及时报备学习状况,您应配合深圳南海教育完成教学计划

 

2.3 最迟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审核通过被校方录取并全额缴费的次月入学,学制根据项目及校方要求确定,学籍保留3学籍到期后将不予保留。

 

2.4 可自选是否参加游学、移动课堂、毕业典礼等项目,所产生的境外服务、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费用自行承担。

 

2.5 按校方规定修满学分,按要求完成作业及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校方将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

 

3.1 项目的课程费用以公示为准,不包含论文翻译费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等(该等费用由您另行据实支付)

 

3.2 退款唯一情形:非您个人原因导致未被校方录取,则已缴纳费用中的报名费、学籍注册费将由深圳南海教育按原支付路径全额退还给您

 

3.3 您需要将课程费用缴交至深圳南海教育指定收款账户或线上通过微信、支付宝便捷支付。

 

第四条 您与深圳南海教育的权利义务

 

4.1 您需要按照深圳南海教育及校方的要求提交或上传您的个人信息、入学资料等内容,并保证前述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否则深圳南海教育及/或校方有权拒绝您的申请或撤销您的学籍注册申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已缴纳费用。

 

4.2 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3日内通过平台的个人主页及时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您承担。

 

4.3 深圳南海教育须对您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作其他用途使用。你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深圳南海教育的关联式及合作机构有权获取您的基本信息(主要是您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相关证照图片等)及报读项目信息,以更好地对您的学习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合作机构将只能接触到为其履行职责所需的您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说明

 

5.1 您在签订本协议后,因个人原因(如缺课、未按要求完成作业/论文、未按要求参加答辩或未能达到校方要求等)致使您学业无法完成或放弃、终止学业均视为深圳南海教育及校方已向您提供完毕全部服务内容,无权要求深圳南海教育及校方向您提供课程项目学位证书或提供其他服务,且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5.2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不得通过短信、微信、微博、博客、QQ、论坛、贴吧或其他任何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新闻媒介中心等发表、传播、散布指向(或能够让第三方推断出指向)深圳南海教育(含关联方)或校方的任何言论、信息、资料,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 法律使用与管辖

 

6.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6.2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6.3 您与南海教育公司及其经营的平台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条款

 

7.1有效联系方式

 

7.1.1 您确认在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签署本协议或使用平台时所留下的联系方式为您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您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生成的用于登录平台接收站内信息、系统消息的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7.1.2 深圳南海教育将有权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7.2 通知的送达

 

7.2.1 深圳南海教育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7.2.2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用户时生成的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7.2.3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2.4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7.2.5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八条 其他

 

8.1 协议修改、变更或补充均按照本平台规则进行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包括但不限于您和深圳南海教育的权利、义务条款及授权条款、免责条款等且是您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

 

8.3 您承诺遵守电子合同及平台各类规则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您不得以协议为数据电文方式形成等任何原因主张协议无效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8.4 可分性: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请您再次确认您已全部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协议。